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H24-210111-00063-001-01
二、合同名称:苏家屯区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审计服务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JH24-210111-00063
四、项目名称:苏家屯区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审计服务
五、合同主体
******管理局
地 址:雪松路54号
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苏家屯区枫杨路81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清产核资审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执行)★一、清产核资工作的主要内容:(1)基本情况清理:对应当纳入清产核资工作范围的单位营业范围、股权结构和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2)账务清理:对各类账户、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做到账物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3)资产清查: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对资金和实物资产进行盘点,对各类应收及预付账款进行清理、法律时效进行确认,对各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进行清理,对资产减值、抵押、担保等事项予以核实。(4)债务清理:对债务进行清理,核实挂账年限、挂账内容是否合理,确认挂账金额是否准确。(5)损溢认定:依据清产核资政策和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对企业申******事务所进场前由采购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确定)。★三、技术要求:服务须满足的规范、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本次清产核资审计的依据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2008〕主席令第五号)《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2003〕国资委令第1号);《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2号);《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规程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3号);《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工作规定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4号);《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经济鉴证工作规则的通知》(国资评价〔2003〕78号);《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财务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3〕233号);《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应用指南和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四、服务质量要求:各项工作应在招标人确定的服务时限及地点完成,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招标人工作需求执行。中标单位应客观、公正履行招标人委托的工作任务,接受招标人的监督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质量达到招标人要求。对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违反廉政纪律的,招标人将按照合同约定追究相关责任。★五、其他服务要求:(1)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行业执业准则、职业道德规范和廉洁从业纪律规定,不得将服务项目转包或分包给其他单位和个人。(2)服从招标人的考核和管理。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48,000.00元
合同金额:148,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07-15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9-11
九、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