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天门市分公司2024年-2025年机关职工食堂工作人员外包和食材配送外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有限公司天门市分公司2024年-2025年机关职工食堂工作人员外包和食材配送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工作顺利结束,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HBXT-2024-12853
******有限公司天门市分公司2024年-2025年机关职工食堂工作人员外包和食材配送外包项目
二、候选人:
包号及名称 | 综合排名 | 中标候选供应商名称 | 含税总价(元) |
标包1:食堂工作人员外包 | 第一名 | ******有限公司 | 354000.00 |
第二名 | ******有限公司 | 348000.00 | |
标包2:食材采购外包 | 第一名 | ******有限公司 | ******.00 |
第二名 | ******有限公司 | ******.80 |
三、评标时间及地点:
评标时间:2024年09月25日
******有限公司招标运营楼二楼206会议室
四、公示媒体及时间:
公示媒体:本公示仅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时间: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天
五、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李章印 投诉电话:******
接收邮箱:******
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采购人提出。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供应商或与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六、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天门市分公司
联系人:鄢经理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武汉市江岸区惠济路10号
联系人:李章印、管绪刚、夏巍巍、娄燕、胡箐、周旭
电 话:******/******
邮箱:******
******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