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结果公示
天门市新风景河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一、招标概况
天门市新风景河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于2024年04月07日在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05月07************管理中心(招标人)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05月08日至2024年05月13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管理中心
地址:天门市东湖路83号
联系人:郑和秋野
电话(传真):******
******有限公司
地址:天门市竟西路汽车美容市场3号3楼
联系人:张瑶
电话(传真):******
******管理局
地址:湖北省天门市竟陵陆羽大道东10号
联系科室:监督检查科
电话:******
传真:******
******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08日
公示附件下载: 公示附件.pdf
天门市新风景河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一、招标概况
天门市新风景河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于2024年04月07日在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2024年05月07************管理中心(招标人)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项目名称:天门市新风景河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工程编号 | / | 工程标段 | / | ||||
名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元) | ****** | ******.69 | ******.21 | ||||
质量目标(如有) | 施工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等级:设计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等级。设计的深度、广度应满足水利部现行有关文件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和获得批复。 | (1)施工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等级;(2)设计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等级。设计的深度、广度应满足水利部现行有关文件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和获得批复。 | (1)施工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等级;(2)设计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等级。设计的深度、广度应满足水利部现行有关文件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和获得批复。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365日历天 | 12 个月 | ||||
拦标价(万元) | 508.42 | ||||||
投标人资质证书(如有) | d******4 | d******8 | d******0 | ||||
投标人安全生产 许可证(如有) | (鄂)jz安许证字[2005]000376 | (鄂)jz安许证字[2005]001923 | 鄂)jz安许证字[2015]011791 | ||||
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 |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及设计负责人姓名 | 胡勇民(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王述文(施工项目经理) 邵建中(设计负责人) | 刘明耀(总承包项目负责 人) 郑志刚(施工项目经理) 刘义(设计负责人) | 肖芹(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龚荣(施工项目经理) 尹承亮(设计负责人) | |||
执业资格名称 (如有) | 高级工程师(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二级建造师(施工项目经理) 高级工程师(设计负责人) | 高级工程师(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二级建造师(施工项目经理)高级工程师(设计负责 人) | 高级工程师(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二级建造师(施工项目经理) 高级工程师(设计负责人) | ||||
证书编号(如有) | ************12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鄂 ******4496 (施工项目经理 ) r******00081a (设计负责人) | n******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鄂******2232 (施工项目经理) ************71 (设计负责人) | f******00294a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鄂******1758 (施工项日经理) f******10957 (设计负责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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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信息 | / | / | / | ||||
其他 | / | / | /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4年05月08日至2024年05月13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管理中心
地址:天门市东湖路83号
联系人:郑和秋野
电话(传真):******
******有限公司
地址:天门市竟西路汽车美容市场3号3楼
联系人:张瑶
电话(传真):******
******管理局
地址:湖北省天门市竟陵陆羽大道东10号
联系科室:监督检查科
电话:******
传真:******
******有限公司
2024年05月08日
公示附件下载: 公示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