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近期拟对2025年办公及生活用品项目进行社会公开询价,具体目录(详见附件),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咨询、报价,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服务中心办公及生活用品项目询价
2.项目编号:FLCG******
3.项目内容:中心办公及生活用品项目,报价金额含税、运输,数量以具体采购数量为准。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报价提交文件获取(见附件)
注:材料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以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如递交封面没有联系方式导致无法联系,后果自负。
四、评审规则
1.本次遴选遵循总项目总额最低价中标原则确定供应商。即在满足本公告各项要求的前提下,以提交的总报价最低者作为中选供应商。
2.评选标准
(1)供应商须在报价单中清晰、准确地注明所供产品的品牌、规格及型号,不得模糊或遗漏。
(2)评审过程中,将综合考量产品品牌知名度、市场口碑、规格是否符合需求以及型号的适用性。
(3) 供应商报价应基于当前市场实际行情,不得高于同类产品市场公允价格。报价单需详细列出各项费用,确保透明度和公正性。
五、合作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24个月)。
六、结算方式:根据采购方采购情况按月或按季度结算,具体耗材种类、数量按实际结算。
七、其他事项
1.评审结束后,中标结果于市总院官网上发布,请报名单位自行关注,不再另行通知,不主动向落选方解释落选原因,同时不退还报名文件;
2. 采购方增加项目,中标供应商应提供服务。
3.成交价格以报名时提交的报价单为准,不允许在后续过程中修改报价。报价单一旦提交,即视为供应商同意按照所报价格进行交易。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市场价,且在一年内价格保持不变。若市场价格发生波动,需提前与采购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5.供应商承诺在接到我中心采购需求时在24小时内保障供应、提供服务,中标后,如发现供应商无法按承诺时间内提供服务,我中心有权解除合同。
6.本项目供货服务按我中心要求分批分次交货,具体耗材种类、数量按实结算。
7.本项目不允许成交人以任何名义和理由进行转包,如有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视为成交人违约,成交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8.本公告未明确的其它约定事项或条款,待采购单位与成交人签订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订立。
八、报价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
1、 时间:2025年2月21日-2025年2月26日17:00
2******办公室
联系人:小龚
联系电话:0595-******
******服务中心
2025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