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股。公示期为2025年2月13日-2025年2月19日。
电话:0379-****** 传真:0379-******通讯地址: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汝阳分局(471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省汝阳县乡村振兴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汝阳县北汝河综合治理工程(关帝桥-县界) | 汝阳县小店镇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拟建项目位于汝阳县小店镇北汝河关帝桥至县界河段,长度2600.01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堤防工程、(支沟桥梁、箱涵、排涝涵闸等)建筑物工程等主体工程;临时营地、施工便道等临时工程;截排水沟、沉淀池等环保工程。总投资32245.61万元,环保投资83.8万元。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废气。施工工地周围设置1.8米高连续围挡,围档上部安装喷雾装置;施工营地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装置;施工物料临时堆存处及施工场地内裸地覆盖防尘网;运输车辆装载散装物料采用防尘布遮盖,运输过程限速限载,设专人对运输道路进行定期清扫、洒水;施工机械及运输车定期保养维修。各项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包括车辆冲洗废水、施工作业废水和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施工区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三)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固废为土石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期清运;开挖土石方全部利用;清障垃圾随产随清,及时装车送至周边生活垃圾中转站;建筑垃圾合理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及时检修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制定运输计划,将运输任务安排在白天。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要求; (五)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施工前进行表土剥离,单独堆存,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后期作为绿化覆土使用;裸露地面(含治理区内临时道路)覆盖防尘网,临时堆土区底部设编织袋装土拦挡,上部覆盖防尘网;施工过程应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做好现场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管理工作,严禁随意破坏施工区内外的植被、作物;施工结束后对施工营地可恢复区清表覆土,恢复植被;合理导流,防止水土流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