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审批服务股。公示期为2025年2月13日-2025年2月19日。
电话:0379-****** 传真:0379-******通讯地址:洛阳市生态环境局汝阳分局(471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省汝阳县乡村振兴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汝阳县东沟钼矿剥离废石综合治理项目 | 汝阳县付店镇马庙村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拟建项目位于汝阳县付店镇马庙村,占地面积33700平方米, 建设年综合处理量为 1000 万吨的砂石骨料生产线、厂房、 原料库、成品库、办公楼、宿 舍食堂、配套用房等附属设施及相关工艺设备等。总投资70480.98万元,环保投资225万元。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破碎、筛分、制砂、机制砂筛分、选粉工序产生的粉 尘,原料及产品装卸车粉尘、灰粉储罐粉尘及食堂油烟。 进料破碎工序粉尘采取在进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破碎机采用管道负压集气,粉尘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筛分工序粉尘在车间内二次密闭,通过集气管道负压收集引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制砂、 筛分、选粉工序粉尘经集气管道负压集气收集后引至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以上各项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 年修订稿)》中矿石(煤炭)采选与加工企业 A 级绩效中有组织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于楼顶排放,满足《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1/1604-2018)要求;灰粉储罐粉尘经仓顶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南厂区、北厂区无组织排放粉尘采用喷淋、密闭车间等措施阻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水主要为洗车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三级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附近农田施肥,严禁外排;初期雨水经收集池收集沉淀后用于项目车辆冲洗及洒水降尘。 (三)固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固废为除尘器收集粉尘、灰粉、沉淀池沉渣、化粪池污泥、职工生活垃圾和废机油。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灰粉灰在粉储罐中暂存后定期外售;沉淀池沉渣定期清理压滤后暂存于固废间,定期外售;化粪池污泥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职工生活垃圾在厂区内设置生活垃圾桶,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机油采用专用容器收集后,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各种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采取基础减振、设备置于地下、隔声门窗、距离衰减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